见附件1。
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4月3日至4月10日,报名时间截至4月10日17:00。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2020年4月公开招聘专干考试报名信息表》(只需提供电子档)(附件3);
③《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基本素质测试a类合格证》(已取得的提供);
④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验原件交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⑥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
⑦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⑧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5);
⑨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swj@szgm.gov.cn邮箱,邮件格式统一为“姓名+岗位编号”的文件夹并打包成rar/zip格式;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23698636,联系人:罗小姐。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本次考试统一合格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一)笔试
报考者凭身份证和短信(两者缺一不可)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对象超过该拟聘岗位笔试名额(拟聘人数3倍)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笔试;如笔试人员达不到该拟聘岗位笔试名额(拟聘人数3倍)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为笔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由用人单位综合考量及对拟录用对象进行考察后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用人单位综合考量及对拟递补对象进行考察后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综合考量及对拟递补对象进行考察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综合考量及对拟递补对象进行考察后决定是否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附件下载:0004gv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2020年4月公开招聘专干职位表.xlsx